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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采琳 - 校務公告 | 2020-11-25 | 點閱數: 635

補助對象:符合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認定之中、低收入戶家庭

獎助學金金額:國中生每名 2000 元(共 60 名)

申請條件:國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備註:申請人數如果超過時,以成績最優者為優先。

 

主旨:函轉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 109 年度「台南陽光關懷協會獎助學金」,請貴校協助轉知符合申請資格學生並於 109 年 12 月 3 日前(郵戳為憑)向該會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 109 年 11 月 12 日(109)仁字第 109001105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相關資訊及表件,請至該會網站參閱(網址:http://tsca.weebly.com ),如有旨揭獎學金相關疑義及未盡事宜,可電洽該會獎學金承辦人陳建榮先生(電話: 0921566146 )。
三、檢送旨案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