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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其他研習 | 2014-08-26 | 點閱數: 516

檢送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教育訓練」相關資料,請機關同仁踴躍參加

教育局公告 57473

一、依據台南市政風處 103 年 8 月 13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30767607 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為使各地方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村里幹事、調解委員、調解秘書、各教育機關及縣市政府相關公務人員,瞭解並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資源,就近提供民眾基本法律諮詢服務,進而普及民眾法治觀念,故預定於 103 年 8 月至 9 月期間,舉辦 6 場次(新北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高雄市及台東縣)之全國法規資料庫教育訓練課程,俾日後能引導民眾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提升機關為民服務品質。

三、本教育訓練採線上報名(各場次額滿為止),線上報名期限至各場次前一天截止,請參訓人員自即日起逕行上網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eminars.tca.org.tw/D15d01915.aspx),全程參與本教育訓練之公務人員或教師,將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四、旨揭教育訓練各場次之訓練日期、地點及參訓人數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