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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法令函釋
2016-11-23 公告 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含輔導教師)具有社會工作師(以下簡稱社工師)證照者,得否於服務學校辦理社工師執業登記一案 (訪客 / 518 / 法令函釋)
2016-11-21 公告 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第32條,業經教育部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1月15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50131129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訪客 / 532 / 法令函釋)
2016-10-28 公告 函轉教育部有關退休(伍、職)軍公教人員轉(再)任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或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20%以上事業職務之支薪事宜 (訪客 / 571 / 法令函釋)
2016-10-26 公告 有關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代理教師參加參訪研習時得否投保意外險,及其是否為比照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一案 (訪客 / 570 / 法令函釋)
2016-10-19 公告 轉知「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臺教法(三)字第1050135854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訪客 / 603 / 法令函釋)
2016-10-19 調查 如有支(兼)領月退休給與之公立學校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規定改領一次退休給與 (訪客 / 548 / 法令函釋)
2016-10-19 公告 105年6月8日修正公布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以下簡稱退休條例)第14條,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以105年9月30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7852號令及考臺組貳二字第10500059321號令,定自105年6月10日施行,檢送前開令影本1份 (訪客 / 586 / 法令函釋)
2016-10-19 公告 有關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之三節慰問金發給規範,其中公教人員係因公成殘或未具工作能力等退休情形者,雖支領一次退休金,仍得適用發給規範發給三節慰問金 (訪客 / 678 / 法令函釋)
2016-10-17 公告 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訪客 / 526 / 法令函釋)
2016-10-11 公告 關於公務人員得否為其同性伴侶請家庭照顧假疑義一案 (訪客 / 558 / 法令函釋)
2016-09-26 公告 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之規定 (訪客 / 416 / 法令函釋)
2016-09-21 公告 轉知教育部函釋關於同性伴侶得否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規定疑義 (訪客 / 500 / 法令函釋)
2016-09-19 公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公立中小學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否兼任該署委辦計畫行政助理案 (訪客 / 609 / 法令函釋)
2016-09-19 公告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員工獎勵及表揚要點」 (訪客 / 558 / 法令函釋)
2016-09-10 公告 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無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定交通違規情事,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各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應司法機關傳會出庭,得由服務機關覈實核給公假;所稱上下班途中之認定,依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0條相關規定認定 (訪客 / 568 / 法令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