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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采琳 - 校務公告 | 2020-05-19 | 點閱數: 699

108 學年度國三畢業生市長獎申請

1.申請期限: 109 年5月27 日下午5時(逾期不受理,亦不受理補件)

2.申請表件可自行下載,或自教務處領取

3.請於期限內將表件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含申請表、獎狀證明文件)

4.比賽項目為代表學校團體賽者(合唱團、直笛隊、國樂團),不用附獎狀證明,由註冊組統一項學生活動組索取參賽名單,其餘比賽皆需附獎狀證明文件。

 

 

市長獎頒獎典禮時間

109 年 7 月 5 日(日)下午在大灣國小舉行,為防疫需求,本次家長不進入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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