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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活動訊息 | 2012-06-21 | 點閱數: 1336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10615日台內戶字第1010223203號函辦理。

 

二、為使國人重視家庭的意義與價值,內政部於10167日至725日舉辦旨揭漫畫徵選活動,藉由向年滿6歲以上,18歲以下在國內設有戶籍之兒童、青少年徵求漫畫作品,畫出渠等在家庭中與親人互動情形,讓各種不同家庭的幸福感呈現在國人面前。

 

三、投稿期間:自10167日起至725日止。

 

四、收件方式:於收件日期截止前(以郵戳為憑),將身分證明文件、參賽作品併同著作財產權讓與聲明書,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財團法人蒲公英希望基金會收(10049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 9 5),信封外註明「參加內政部畫出我的家漫畫徵選活動作品」。。

 

五、其他相關活動訊息,請參閱附件或請上內政部活動官方網站_http://101happy.moi.gov.tw查詢。

 

六、活動洽詢:

 

()內政部戶政司:02-2356511702-2356511802-2356511902-23565121

 

02-23565113

()財團法人蒲公英希望基金會:02-55828188 #5104#5105#5200#5202#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