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財團法人 114 年 8 月 1 日(114)行宗字第 0075 號函辦理。
- 濟助對象對象:
- 「家庭急難救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 「學生急難救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 「醫療急難救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 其他特殊變故需急難救助但不符合上數項者,另以個案辦理。
- 經濟缺乏且有急難需求之學生欲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 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資料來源: https://www.ht.org.tw/religion26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