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 可新增提報學生係經導師評估後,確有符合需求之新增學生個案(已取得家長同意書且完成轉介前輔導紀錄撰寫、作業收集,確實有疑似學障特質者),即日起至 105 年 1 月 30 日止,務必至特教通報網第 8 梯次增列提報。
2. 新增提報學生,需經通過各區初篩流程檢核後,始得進入複檢後進行研判(初篩收審件日期依各區決定,預定為下學期開學後二週內辦理完畢)。
3. 若導師已經取得家長同意書,且完成轉介前輔導紀錄填寫及作業收集,錯過此次提報就沒機會補救的學生,請於 1 月 15 日前將所有資料送交特教組,謝謝。
4. 上述內容如有疑慮,請洽特教組,分機 146 。